在4月13日的夜晚,四川省足球协会对川超联赛中的一些备受关注的争议判罚进行了正式评议,并对此结果进行了公开通报。

因判罚争议,南充队与达州队裁判遭停赛4场

特别是在南充与达州的比赛中,判罚的问题引发了不少讨论。以下是相关评议的详细结果:

评议结果一

比赛于2026年4月11日15:30在西华师范大学标准田径场进行,由南充丝绸源点队对阵达州川汉子队。比赛进行至第63分钟,南充队17号在角球发起时,防守队员11号将球顶出,球落在处于越位位置的17号脚下。此时,助理裁判举旗示意越位,但裁判员没有吹哨,比赛继续进行,17号队员传中,9号队员成功射门得分。

经过赛后评议,得出的结论是:在角球阶段,第二次触球来自防守队员,因此不构成越位,进球有效。根据《足球竞赛规则》,助理裁判举旗只是一种示意,而裁判员未鸣哨判罚是正确的,因而判定助理裁判的决定错误。

为此,处理结果是:由于作出错误判罚的助理裁判员,将被停止参加未来4轮四川省联赛的执裁,并需进行比赛复盘和总结,加强业务学习,以提升自身执裁水平。

评议结果二

在同一场比赛中,裁判员在查看VAR视频后确认进球有效,然而达州川汉子队的主教练对此决定表示强烈异议,并对裁判员进行了推搡,此时裁判员选择出示黄牌警告。

经过评议,裁定主教练的行为应当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依据《足球竞赛规则》,裁判员应出示红牌将其罚出场,但当值裁判的黄牌决定被认为是错误的。

因判罚争议,南充队与达州队裁判遭停赛4场

相应处理结果为:漏判红牌的裁判员将被暂停参与接下来4轮比赛的执裁,同样要求其进行赛后复盘和总结,以便提高未来的裁判水平。